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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08-09-1重修考试的通知

2008-2009-1重修考试工作安排

1、 本次重修考试于12月1、3、4日进行。

2、 监考情况请各位教师查看本通知中的考场考试安排。

3、 请监考教师提前十五分钟到教务处领取卷子。

4、 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
5、 补考成绩12月9日经各系部审批后,统一交到教务处。

关于落实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