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落实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已下达,请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。
1、落实理论课、实践实训课任课教师,毕业论文(实习)/设计、生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。
2、尽量减少跨校区上课。
3、教学任务安排由各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于12月2日报到教务处。
4、模块教学课程、实验实训教学等要确定具体开课周次。
5、如需教学安排表电子文档请到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。
6、为解决师资不足、提高合班教室利用率,能安排合班上课的课程尽量合班上。
教务处
2008-11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