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报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
教材需求计划的通知
各系、部:
为了确保授课教师寒假之前拿到教材,提高教学质量,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证下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请各系、部于2008年11月6日之前,上报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教材需求计划。
教材应选用达到评估要求的高职高专教材。
2008-2009学年第2学期开设课程情况,各系、部、教研室查询本系、部所属专业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。
教材目录可上网查询,也可到教务处直接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