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0 ~ 2011学年第二学期
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为保证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使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,学院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有关检查的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从2月28日至3月11日。
二、检查内容
期初教学检查主要内容为本学期的教学准备情况,包括:
1、学生返校和上课出勤情况;
2、任课教师的备课和到位上课情况;
3、公选课授课情况;
4、教学秩序、教学资源保障情况;
5、学期授课计划和实践教学安排计划;
6、教学过程与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与变动、课表的一致性;
7、多媒体教学设备及实训设备准备情况;
8、补考的组织安排及有关准备情况;
9、各类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式
院系两级分别开展检查活动。以系部为核心,各系部请自行制定检查计划,根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系、部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。
学院领导、教务处、督导组通过巡视、随堂听课、阅看有关材料等方式开展检查。
四、检查要求
要求各系、部认真组织自查,加大教学检查力度,严格检查审核教师的教案、学期授课计划、实践教学计划及课程考核标准,并作出相关记录存档备查,为教师年度考核积累材料。
严格规范教师的调代课审批手续,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,有效处理教学突发事件,加大对教学事故和过失的处理力度,保证期初教学秩序的稳定。
几点特殊强调:
1、加强过程考核的课程管理,根据学院工学结合课程考核管理办法,对工学结合课程考核标准加强审核和引导。
2、模块考试课程考核要依据学院考试要求进行组织。
3、除室外体育课外,其他所有课程包括上机课、实训课均须严格依据授课时间下课,不许提前下课。
五、报送材料
需要报送教务处的材料要求如下:
1、学期授课计划和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由各系部收集和审批后于3月4日前统一送交教务处。
2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教案检查表、授课计划检查表(见附表)于3月14日前报教务处。
教 务 处
2011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