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专业教学培养方案,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已下发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。
1、落实理论课、实践实训课任课教师,毕业论文(实习、设计)、生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;
2、模块教学课程、实验实训教学等要确定具体开课周次;
3、教学任务安排由各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;
4、2011级在校学生如需安排上课请根据教学任务书提报书面报告,并说明开设课程门数、周数、学时数、学分等情况;
5、请各系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,于12月30日前完成在教务网上填写2013-2014-2教学进程表的工作。
6、具体教学任务见附件。
教务处
2013-12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