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:
本学期重修考试定于2014年11月3日—2014年11月10日进行,请各系(部)做好重修考试相关工作。
1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;学生考试明细见附件3,请各系部自行打印学生考试明细并下发学生;
2、作为考场的教室明细,见附件2望各系部提前做好考场工作。
3、考务室设在:教学楼111
4、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无证件者,提前到本系开身份证明,否则,一律不准参加考试。
5、重修成绩各系部审批后,11月14日前统一交到教务处。
注意:
1、作为考场的教室,请各系部提前通知学生在考试前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,并妥善保管。
附件1:2014-2015-1重修考场考试安排(1).xls
附件3:2014-2015-1重修学生考试明细(1).xls
教务处
201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