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审核重修学生名单:
1、本次重修范围:2013、2014级2014-2015-2学期不合格的课程。
2、公布成绩不合格名单,请各系办核对。
二、落实开课通知单、排课
1、由教务处在跟各系核对后确定本次重修名单,下达重修开课通知单(见教务管理系统2015-2016-1开课通知单--重修)。
2、各系部根据教务系统中2015-2016-1开课通知单--重修,结合本系学生、师资的情况,落实重修教学任务,安排课表,组织学生上课。同时将重修课表报教务处(孙秀伟)备案。(跨系的课程,由开课系部与学生所在系协商安排重修时间。)
3、 排课时间:由基础部先安排公共课程重修,后由各系安排专业课重修。
4、编班授课原则:5人(含5人)以上的课程组班上课,按重修有关规定安排课时;4人(含4人)以下的课程,每门课安排4课时(含答疑)。
三、上课、考试要求
1、任课教师要按重修课表上课。
2、认真进行成绩考核,考核方式、成绩评定方案须经系(部)批准。笔试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(含考查课);实做考试由系部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。
3、认真填写重修课日志,经系(部)审批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重修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日志及成绩(成绩写在日志上)。
四、重修成绩审核统计
教务处
*专业数学、大学专科英语、计算机基础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形势与政策教育、体育,重修班级进行合并,具体请联系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