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了保证顺利落实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,请各系部根据教学及企业需求实际,认为有必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的,请从即日起至10月28日止,填写“实施性教学计划变动申请、审批表”,经审批后微调。
二、为了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,现将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请按照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文件》吉铁职院【2015】62号文件中公共选修课程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申报;
2、每人每学期限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,每门课程开设班次请填写清楚,申报教师须填写“任选课开设申请表”,报相关系部主任批准;
3、申报开设新课(公选课)的教师须填写“新课开设申请表”,
报相关系部主任批准;
4、以系部为单位填报“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”,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;
5、如需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,须说明授课班级限额人数。
无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,限选人数以教室容纳人数为标准。
教务处
2016-10-20